中国科学院监督与审计局关于持续推进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工作常态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8浏览量:

院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我院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巩固审计工作成果,我局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继续开展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工作,持续推进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工作常态化,现将具体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及时发现科研经济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查错纠弊、防范风险,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及使用,结合单位实际,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内部控制机制,保障科技创新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自审+专项”的审计模式,持续开展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工作。

院属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状况和管理环境,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抓早抓小,自主部署年度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工作。

院、分院采取内部控制审计与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相结合方式,开展科研经济业务领域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同时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大对科研经费审计力度,并对研究所审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三、审计主要内容

(一)科研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1、真实性主要是指单位财务和相关管理信息记录和反映的科研经济业务活动是否真实存在或实际发生,是否和科研活动相关;

2、合法性主要是指单位发生的科研经济业务活动有无差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审计是否存在虚假或舞弊(如挪用、转移、受贿、贪污)等行为;

3、合规性主要是指单位发生的科研经济业务活动是否符合科研管理与经费使用的政策要求,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要求,重点审计课题经费预算管理情况、“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使用情况。

(二)科研经济业务的内部控制

重点检查按照中央“放管服”要求,各单位法人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情况。主要包括单位各类经济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控制要点,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存在的控制缺陷和管理漏洞等。

(三)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以前年度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跟踪审计建议及意见落实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后续审计或延伸审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工作,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审计任务的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及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报告需经由所务会研究决定,同时抄报所在分院。

(二)各分院按照监审局统一部署,完成经济责任审计、科研经济业务领域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工作。同时应做好院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协调、跟踪和督导,及时了解单位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审计工作信息。

(三)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中应当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对下级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中国科学院监督与审计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