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附件1)
2.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发表重要讲话(附件2)
3.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附件3)
4.《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史为镜、以史明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附件4)
5.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附件5)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重要部署
1. 侯建国:肩负起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时代重任(附件6)
2.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在全院深入学习贯彻两院院士大会精神的通知(附件7)
3. 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学术成果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的通知(附件8)
4. 中国科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附件9)
5.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内容的通知(附件10)
6. 7月15日前,召开党群工作协调会,部署基层组织提升年,巡视整改,以及开展四史宣传教育活动等事宜。
7. 7月30日前,组织实验室召开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仪式和廉政谈话。
8. 8月25日前,各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 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检视问题情况;党员逐一发言,讲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
三、警示教育案例
设立和使用“小金库”(附件11)
四、日常党务工作
1. 2021年7月份党费收缴工作,做好登记并及时上交所党委。
2. 各支部加强支部新闻宣传工作,注意时效。
3. 及时关注支部党员发展情况与发展进程,做好流程管理与档案管理。
4. 党委会时间拟定于7月,如有议题请提前报党群工作处。
5. “三会一课”提醒:(做好“基层工作平台”记录)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提前3日将会议日程报党群工作处);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
党课:一季度至少一次;
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
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
谈心谈话: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6. 各党支部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党员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