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党务工作提醒

发布时间:2021-11-15浏览量:

(政策解读详见附件0)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的通知(附件1)

2.《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党的伟大精神永远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附件2)

3.《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附件3)

4. 习近平总书记向2021中关村论坛视频致贺(附件4)

5. 习近平在陕西榆林考察时强调,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 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附件5)

6. 习近平总书记教你树立正确党史观(附件6)

7.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 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附件7)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重要部署

1. 中共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党史学习教育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7)

2. 力学所党委“传承基因·担责国家”主题活动实施方案(附件9)

三、警示教育案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附件10)

四、日常党务工作

1. 2021年10月份党费收缴工作,做好登记并及时上交所党委。

2. 各支部加强支部新闻宣传工作,注意时效。

3. 及时关注支部党员发展情况与发展进程,做好流程管理与档案管理。

4. 党委会时间拟定于10月13日,如有议题请提前报党群工作处。

5. 三会一课”提醒: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提前3日将会议日程报党群工作处);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

党课:一季度至少一次;

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

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

谈心谈话: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6. 各党支部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党员发展工作,及时更新党员发展状态。